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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密貨幣近年在全球各國興起,儘管有些國家已對其交易收入和投資所得徵稅,部分國家則相對鼓勵這一新興的數字資產類別,並實施較為友好的立法,允許投資者購買、出售或持有但毋須納稅。以下是八個對加密貨幣交易免徵稅國家。  1. 德國 由於德國將加密貨幣視作私人資產,而非貨幣、商品及股票,因此當地法律規定只要持有任何加密貨幣超過一年,不論金額大小,都是免稅的。如果資產持有時間不足一年,只要金額不超過 600 歐元,出售時亦毋須繳交資本利得稅。 2. 新加坡 由於新加坡政府並無徵收資本利得稅,因此出於長期投資目的持有加密貨幣的新加坡企業和散戶,均毋須納稅。 3.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政府並沒有將數字貨幣視為資產或法定貨幣,因此當地居民投資加密貨幣毋須繳交資本利得税。據當地稅務局通訊主管 Ranjeet Kaur 表示,「如果交易是一種被動的、偶爾進行且無計劃或無系統的資本收入,這種買賣的利潤是免税收入。」 4. 葡萄牙 當局於 2018 年修訂法律,個人出售加密貨幣的收入毋須交税,虛擬貨幣交易不被視為投資收入。 …

    金管局日前發佈「加密資產和穩定幣的討論文件」,邀請業界和公眾就有關的監管模式提出意見。 文件提到,建議對穩定幣採取「高級別監管要求」,要求相關機構需獲金管局的授權,並會要求持牌機構有充足的財務資源和流動性、支持資產儲備維護及管理、反洗錢等,並指不排除將來對其他類型的穩定幣進行監管的可能性。 但有業界及學者反對就穩定幣發牌,認為措施難以針對現時流動的交易所、牌照不一定跟上技術變化,更會衍生更多街頭劫案。 金管局:傾向採取高級別監管要求 金管局表示,在參考國際標準後,將以風險為本,以及「相同風險,相同監管」的方法,監管相關機構和活動。 文件特別提到,對於穩定幣的發展,局方指它錨定或參考單一或多種資產,例如證券或法定貨幣。由於現時普遍欠缺就穩定幣營運安排的規管或披露要求,以致個別穩定幣的支持機制並不透明。 當局稱,須確保用作支付用途的穩定幣的相關安排及活動安全和穩健,正在審視是否有需要調整現有的監管框架,確保用作支付用途的穩定幣在香港受到適當的監管。 當局表明「現階段將重點放在與支付相關的穩定幣活動上」,並特別關注與資產掛鉤的穩定幣,傾向採取高級別監管要求,要求相關機構需獲金管局的授權,並會要求持牌機構有充足的財務資源和流動性、支持資產儲備維護及管理、反洗錢等;監管範圍亦包括發行、管理儲備資產、驗證交易、傳輸資金等等。 至於其他加密貨幣,金管局表示有必要繼續監測可能帶來的各種風險,並在必要時採取行動。繼港府去年就修訂該法以建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外,金管局亦將就會向認可機構提供更詳細的監管指引,涉及認可機構與加密資產相關的客戶的業務聯繫和提供中介服務。對於早前港府擬只准專業投資者參與加密貨幣平台交易,文件則未有進一步提及。 學者:傾向加強執法多於再設限 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徐家健表示,文件如預期所料,因金管局著眼點一向在電子支付上,而穩定幣作為交易媒介亦較其他加密貨幣方便。 對於當局考慮為穩定幣發牌,徐家健認為操作上有一定難度,因流通量較大的穩定幣,注冊公司都不在香港,在公司不用經過香港的金融體系交易情況下,「(當局)又管得到幾多?」 徐家健質疑,文件所提出的意見是否有效防止洗錢等罪案發生,「好似煙草咁,如果一刀切,啲人就會私下交易,結果就更加危險」,猶如早前在港出現的街頭劫案。他建議當局審視加密貨幣對整體經濟的幫助,「有新嘅嘢就會有新問題,但唔好因為有部份做得唔好,就抹殺其他人嘅貢獻」,並指如監管太多,公司自然會撤離香港。 徐家健亦提到,由於現時穩定幣在港流通量未算多,實際影響不會太大,但對比外國公司已盛行用穩定幣進行交易,如果政策太嚴,對香港未必有利。他認為政府應加強各部門對加密貨幣的認識並加強執法,並非再將門檻提高。 業界:建議將穩定幣納入沙盒 資深加密貨幣從業者Sean Tao亦反對為穩定幣發牌,認為數碼貨幣市場變化過快,牌照不一定跟上技術變化,並建議當局可考慮將其納入在金融科技監管沙盒下監管。 他表示,當局可參考台灣的做法,在沒有政府牌照發放的情況下,由銀行進行 KYB(know your…

    比特幣近日走勢一般,但未影響大行對它的看法。彭博引述高盛發表的報告指,作為數碼資產更廣泛採用的一部分,比特幣將繼續從黃金手中奪取市佔,使經常被吹捧的價格升至 10 萬美元「視為一種可能性」。 報告提到,比特幣的流通量調整市值(float-adjusted market capitalization)略低於7,000 億美元,佔價值儲存 (store of value)市場約 20%,該市場主要由比特幣及黃金組成,可供投資的黃金價值估計為 2.6 萬億美元。 未來五年有望升至十萬美元 該行全球外匯及新興市場策略主管Zach Pandl表示,假設比特幣在價值儲存市佔在未來 5 年內上升至 50%,其價格將上升到略高於 10…

    早前日本音樂教父坂本龍一將名曲《Merry Christmas Mr. Lawrence》的其中595個音符,並將其定價至一萬日圓(約 682 港元),消息甫推出後吸引大批樂迷到官網搶購,部份炒家更隨即放到二手市場放售,最誇張的一粒音符將二手拍賣底價設至兩億(約 1,360 萬港元)。 本次發售NFT以「595 music notes」為名,是作品《Merry Christmas Mr. Lawrence – 2021》中右手演奏部分的 96 個小節,一共 595 個音符,將會分…

    加密貨幣 (Cryptocurrency)又稱虛擬貨幣,是一種交易媒介。與日常使用普通貨幣的最大分別是虛擬貨幣具有去中心化(Decentralised)的特質,即不受政府及機構控制,也不屬由中央銀行發行的法定貨幣,是由區塊鏈的技術所產生出來的貨幣(詳情可參閱【超級新手】什麼是區塊鏈?),透過密碼學原理保障交易安全,以分拆式帳本技術運作。在不同電腦上更新帳戶數據庫,因此一項交易需要經過多人確認才成立,令每個區塊環環相扣,具有難以被竄改的特性。  三類主要同質化代幣 同質化資產的性質是所有同類資產擁有相同外在價值,同類資產可以進行互換而不會蒙受任何利益損失,流通貨幣便是最普遍的例子。這次要介紹的是同質化代幣(Fungible Token),這款代幣是可以分割(即可以作找續,如現實中流通的貨幣般),未與其他特定資訊有連繫,沒有任何的獨特性,在同一區塊鏈的運作下,它們可以作互換。而在同質化代幣下,有三種主要類別: (一)支付代幣(Payment Token)用作一般兌換的媒介、記帳單位,比特幣、以太幣等均屬於此類,與一般貨幣一樣可用於支付及結算。以下為比特幣及以太幣的簡略介紹: 比特幣(Bitcoin):2008 年開始發行,是全球第一款加密貨幣,投資交易量亦是眾多虛擬貨幣之首。目前已有不少國家承認比特幣,甚至有商戶接受以比特幣作為交易貨幣。設有發行量上限 2,100 萬個單位,並會於 2040 年達到此限。  以太幣(Ethereum):交易量第二高的加密貨幣,需在自身區塊鏈平台「以太坊」中進行交易。不設最高發行量,因此價格較比特幣低。 (二)功能代幣(Utility Token)為用戶提供支付外部商品或服務的代幣,它本質上具有消耗性,用於兌換特定商品、服務、應用程式或內容的訪問權限。功能代幣並非用作投資用途,但可為客戶提供多一種支付服務的方法。 (三)證券型代幣(Security Token)指在監管定義下的證券或金融工具的代幣。企業可透過發行證券型代幣作募資。其幣值與公司或目標資產估值掛鈎,公司表現愈好或資產估值愈高,證券型代幣的價值便愈高。 加密貨幣的優點是不受地域限制,隨時隨地可作交易,購買後貨幣便會儲存於個人電子錢包,以作交易。 匿名的記帳方式加上以分散式帳本的模式運作,令加密貨幣具有匿名交易及難以追蹤的特性,充分保障私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