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以發行虛擬貨幣集資的方式,大致可以分為三類,「首次代幣發行(Initial Coin Offering, ICO)」、「首次交易所發行(Initial Exchange Offering, IEO)」與「證券型代幣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 STO)」。三者雖然同樣是利用區域鏈技術進行融資,但不同發行方式的運作方法、所具備的優勢及需要面對的挑戰都大為不同,德勤(Deloitte)亦曾就此發表過分析報告。 ICO、IEO 與 STO 的運作方法 ICO 是三種發行方法中,門檻最低。透過 ICO 發表的代幣,通常是反映存儲在區塊鏈項目中的「合同權利 (如平台使用權)」。發行人通常會擬定一份白皮書,詳細描述項目構思、項目所需的財務或其他狀況、發行比例及項目期限。 代幣持有人並不一定擁有公司任何資產。代幣價值通常取決於代幣所代表的權力,及所代表的項目的發展情況,而代幣在任何二級市場的價格出現升值,則代幣持有人亦可從中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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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鏈項目 Ripple 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針對 XRP 代幣是否屬於證券的法律訴訟,Torres 法官作出簡易判決表示:瑞波透過交易所販售 XRP 的行為,並不構成證券!這個案件經歷了數星期的訴訟,現在終於有初步判決,但這對整個加密貨幣市場有著重大的影響。到底這個案件的內容是什麼呢? SEC 對 Ripple 公司、CEO Brad Garlinghouse 以及共同創辦人 Chris Larsen 提起訴訟,指控…
今時今日,我們的生活與數碼世界密不可分,而資產也不再只存在於實體世界,更能儲存於數字世界,這類資產稱為數碼資產或數字資產(Digital Assets),包括不同形式的數碼代幣、虛擬商品、加密資產或具有相同特質的資產,例如近年的投資新貴加密貨幣(Cryptocurrency)及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 NFT),亦是數字資產之一。 區塊鏈推動金融市場運作 促進投資 數字資產對企業和投資者而言,帶來翻天覆地的變化。這些無形的資產實際上只是由 1、0 的二進制編碼所組成,但擁有實體資產的價值,套用區塊鏈技術就能將資產證券化成為代幣,例如證券型代幣,就是將現實存在的物品,以代幣形式發行供投資。 現時以代幣發行集資的形式眾多,包括首次代幣發行(ICO)、以交易所為核心的首次交易所發行(IEO)、以及受證券機構監管的證券型代幣發行(STO)等。 利用發行代幣集資為企業帶來比 IPO 門檻低的融資方式;在具有去中心化、難以修改的高保密特性的區塊鏈技術支持下,可同時降低投資門檻及集資成本,有利提升流通量,因此被認為是具更高成本效益的投資環境。隨著愈來愈多人投資數字資產市場,即使暫時仍未成為投資主流,其發展空間及潛力亦可以預見。 STO市場具潛力待發展 目前在香港經 STO 投資數字資產,需要透過已獲證監會發出牌照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進行交易。財經及庫務局在 2021 年 5 月時就《有關香港加強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管的立法建議公眾諮詢》作出總結,由於虛擬資產投資屬新興行業,風險相較傳統的金融市場高,目前相關投資僅供專業投資者作投資,散戶未能入場。 事實上,對於虛擬資產的規管亦較嚴密,無牌進行受規管的虛擬資產活動會受到處分,可判處罰款 500 萬港元及監禁 7 年,同時亦嚴防有人藉投資洗黑錢的狀況。未來市場漸趨成熟後,或有可能作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