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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ntalk 專訊

    2021 年 4 月,土耳其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 Thodex 突然關止運作,創辦人更失蹤,令近 40 萬用戶資金被鎖定,估計受影響金額高達 20 億。創辦人最終被捕,2023 年 9 月被判監 11,196 年 10 個月零 15 日。

    根據檢控方所指,2017 年 9 月 14 日成立的 Thodex,資本為 40 萬里拉,從成立之初就意圖欺騙加密資產的投資者。用戶將資金存入帳戶後,會根據平台指令購買或出售不實際存在的加密貨幣資產。

    為土耳其歷來規模最大詐欺案

    交易交於 2021 年突然關閉,29 歲 Thodex 創辦人 Faruk Fatih Özer 隨即捲款逃往阿爾巴尼亞,遭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緝令。2022 年 8 月他在阿爾巴尼亞第三大城市夫羅勒被捕,翌年 4 月才被引渡到土耳其,罪名包括組織犯罪、洗黑錢及嚴重詐欺等。

    據土耳其媒體報道,Ozer曾在最後的聽證會上指:「如果我意圖犯罪,不會如此不專業,我很聰明,足以領導地球上任何機構,我在 22 歲時成立這家公司,就證明了這點。」

    延伸閱讀:準備就緒︱土耳其加密資產立法最終階段 交易量全球排第四

    Thodex 引致的投資人損失總額不清楚,根據起訴書,估計金額為 3.56 億里拉。Chainaanalysis 一項研究則顯示,Thodex 事件中損失的加密貨幣價值為 20 億美元。

    不過法官最終都判 Özer 監禁 11,196 年 10 個月零 15 日,另被判罰 1.35 億里拉(約 500 萬美元)罰款。該案被視為土耳其歷來規模最大的詐欺案。

    土國人民反而開始投資加密貨幣

    至於為什麼刑期可能長達一萬年,當地通訊社指出,被告對 2,027 名受害人犯下多項罪行,分別被判刑。事實上,自 2004 年當地廢除死刑,這種超長期監禁判決也很常見,目的為確保罪犯一生都不會獲假釋機會。

    Thodex 事件在土耳其引起轟動,不少土耳其國民反而開始研究加密貨幣。有報告指出,當地成年人中的加密貨幣投資者顯著增加,逾半人口正投資加密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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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土耳其里拉兌美元的匯率近年嚴重貶值,由 2021 年 1 月的 1 美元兌 7.4 土耳其里拉,至 2024 年 1 月的 1 美元兌 30.12 里拉,加密貨幣似乎已成土耳其國民對沖通貨膨脹的工具。

    證券型代幣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s, STO) 指,企業在區塊鏈環境下,以受監管證券形式發行數字代幣。發行證券型代幣(STO)和傳統首次發行證券(IPO)概念相似,都是為了讓企業透過發行受監管融資工具,向投資者募集資金,但主要分別在於前者的底層技術是區塊鏈(Blockchain)。STO 正正就是把區塊鏈技術與證券市場的監管要求結合,使證券型代幣成為具資產流動性及廣泛性,同時信息披露透明的受監管企業融資渠道。 

    證券型代幣是證券 

    在多數國家,證券型代幣都被視為證券,以美國為例,滿足下列四項判定標準(Howey Test)的投資屬於證券:

    1. 該項投資為資金或其他形式的資產投資 ; 
    2. 預期將從該項投資中獲得收益 ; 
    3. 投資資金存放於聯合投資企業(Common Enterprise)處,即投資者將資產彙集起來,用以投資項目; 
    4. 收益將通過發起人或第三方的努力獲取,完全不受投資者的控制。

    STO 在主要金融市場獲准發行及受監管 

    由於證券型代幣通常被視為證券,因此 STO 必須符合現行證券法規,如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SFO) 或美國《 1933 年證券法》。而證券型代幣發行人、證券經紀人和交易所 ,都受相關法律監管。目前,STO 雖可在交易所發行上市,但僅限專業投資者交易。 

    根據德勤(Deloitte)發表的研究報告,美國、英國、香港及新加坡等世界主要市場,都已經獲准虛擬資產交易及 STO,而且已立例監管相關交易平台,以下為各市場的監管情況: 

    美國 

    紐約州金融服務局頒發的 BitLicenses  從事虛擬貨幣商業活動的人(個人或公司)需獲取 BitLicense。依據《紐約金融服務法》第 23 NYCRR 200.2(q)部分,虛擬貨幣商業活動可定義為涉及紐約或紐約人的以下五類活動之一: 

    1. 接收用於傳輸的虛擬貨幣,或傳輸虛擬貨幣; 
    2. 代表他人存儲、持有、托管或控制虛擬貨幣; 
    3. 作為客戶業務買賣虛擬貨幣; 
    4. 作為客戶業務提供兌換服務; 
    5. 控制、管理或發行虛擬貨幣。  

    英國 

    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須在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進行加密資產註冊,且須遵循反洗錢條例(歐盟第五項反洗錢指令(5MLD): 

    公司或個人從業者通過經營業務提供一項或多項以下服務,涵蓋提供此類服務時任何加密資產的創建者或發行者參與其中的情況: 

    1. 交換、安排或作出安排,以便將加密資產兌換為貨幣或將貨幣兌換為加密資產,  
    2. 交換、安排或作出安排,以便將一種加密資產兌換為另一種加密資產,或 
    3. 操作一種設備,利用自動化過程將加密資產兌換成貨幣或將貨幣兌換成加密資產。 

    香港 

    1. 香港證監會向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頒發牌照(第 1 類(證券交易)和第 7 類(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受規管活動) 
    2. 該牌照對在香港提供證券型代幣交易的網上交易平台運營商所開展的活動進行監管 

    新加坡 

    1. 根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頒佈的《支付服務法案》獲得數字支付代幣服務牌照 4。 
    2. 該牌照一般涵蓋提供服務設施,允許購買和出售任何數字支付代幣,以兌換貨幣或其他數字支付代幣。 

    德勤認為,認可 STO 作為法定融資渠道是大趨勢,可見未來各國都會積極在傳統證券領域實現分散式帳本技術,同時予以有效監管,保障投資者。

    要解釋證券型代幣發行(STO),首先要先提提區塊鏈(Blockchain)的概念(詳情可參閱「【超級新手】什麼是區塊鏈?」)。簡單來說,區塊鏈是一種支援不同加密貨幣交易紀錄及核實交易的技術,透過區塊鏈進行的每一項交易,都是匿名進行,並公開記帳;STO 則利用區塊鏈技術,在符合證券市場嚴格監管要求下,將私人公司股份、房地產或知識產權等非流動性資產,在受監管情況下代幣化並進行集資,並在交易所上市供投資者購買。

    對於發行人來說,代幣代表對資產、權益或債務證券的所有權。所有 STO 交易都會儲存於分散式帳本中,訊息不能被任意篡改,享有透明度及較高的安全性。 

    與實體資產掛鈎代幣化作集資融資

    STO 的衍生是為了支持資產流動性,並獲得範圍更廣的融資渠道。基於其集資特性,其作用與 IPO (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類近,兩者都受法規監管,但企業要透過  IPO 上市,需通過不同測試,有更嚴格財務要求及經營條件。STO 則與實體資產掛鈎,讓企業能將傳統資產如物業、公司股份、知識產權等非流動性資產代幣化,繼而在數字交易所上市,或為區塊鏈相關項目作融資。 

    很多人會將 ICO(首次代幣發行,Initial Coin Offering)與 STO 作比較,ICO 的用途同為網上集資,其發行不受監管,發起人只需以「白皮書」列明其集資目的及用途,便可募資,發行人能在短時間內籌集巨額資金。

    ICO 與 STO 最大的分別,是不需任何抵押品便能集資,不受任何監管的 ICO 有龐大的投資風險,除了難以保證投資項目前景,更可能陷入投資騙局,倘若項目失敗、集資公司倒閉,隨時血本無歸。STO 則是有資產支持的虛擬貨幣,可算是 ICO 的進化版本。早於 2017 年,加密貨幣炒賣潮令幣值爆升,這個現象亦令加密貨幣騙局頻生,最後這股投機狂潮,在各國加強管制 ICO 發行之下,令比特幣和以太幣等加密貨幣價值暴瀉,投資者信心大跌。 

    受掛牌地點嚴密監控  符合法規

    STO 的發展,是為了重新挽回投資者對加密貨幣市場的信心,這種發行方式融合了區塊鏈在集資領域的優勢,並在受監管環境下操作,發行人需委託可信的中間機構的證券或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代幣的特定條款也會被編入代幣中。有關數字貨幣的披露文件要求及調查,需受掛牌地點和司法管轄區嚴密監控,並要遵從現有的證券法規要求。 

    目前,香港對 STO 發行的規管,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負責。2019 年 3 月證監會發聲明指,證券型代幣可能屬於《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證券」,受香港證券法例規管。在證券型代幣屬於「證券」的情況下,任何人如要推廣及分銷證券型代幣(不論是在香港或以香港投資者為對象),除非獲得豁免,否則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就第1類受規管活動(證券交易)獲發牌或註冊。 

    中介人需就STO作詳細審查 與證監會討論

    至於推廣及分銷證券型代幣的中介人,需遵守證監會《致中介人的通函──分銷虛擬資產基金》列明的規定,除了上述提到需獲發牌及註冊外,中介人應深入掌握 STO 的情況,並進行妥善的盡職審查,包括管理層、研發團隊及發行人的背景及財政穩健性等,並細閱與 STO 相關的所有材料,包括已公布的資料(例如白皮書)及任何相關推廣材料,確保所有資料準確及不具誤導性等。

    從事 STO 相關活動前,中介人有責任與證監會討論其計劃。倘未遵行規定,可能會影響其繼續持牌或獲註冊的適當人選資格,並可能導致證監會採取紀律行動。 

    總括而言,STO 在本地掛牌受到嚴密監管,同時享有較高的安全性,讓發行人以比 IPO 更低的發行成本籌集資金,而基於其受嚴密規管,更易得到投資者信心;對投資者而言,由於 STO 受監管機構監察,加上具有資產抵押,交易訊息亦會被嵌入智能合約中無法被篡改等特性。 

    Facebook 自 10 月底宣佈改名 Meta Platforms,致力發展元宇宙後,「元宇宙」一詞隨即成全球熱話。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指出,其實「元宇宙」在香港早於 90 年代已見雛型,近年有零星公司發展類似朱克伯格的元宇宙平台,但並不普遍;假如元宇宙成功發展,將能帶動遊戲、教育、社交網絡和廣告等不同行業,至於元宇宙提供的遊戲及虛擬商品等,比現時社交平台更能刺激消費,成一大商機。

    FB 改名後股價即止跌 大摩:創造 8 萬億美元龐大市場

    摩根士丹利近日發表報告指,元宇宙有望成為一個 8 萬億美元(約 62 萬億港元)的龐大市場,並很可能成為下一代的社交媒體、串流媒體和遊戲平台。報告預料,元宇宙將成為廣告及推動線下產品消費的網上購物平台。

    大摩亦提到,2030 年奢侈品在元宇宙的市場規模,可望達 500 億歐元(約 4,378 億港元),報告而以大型線上遊戲 Roblox 為例,指有高達五分之一會每天更換他們的角色造型;而 Dolce & Gabbana 以 570 萬美元(約 4,440 萬港元)賣出 9 個 NFT(非同質化代幣),凸顯了虛擬與奢侈品的龐大潛力。報告表明:「虛擬經驗中,形象就是一切。」

    港商急成立「元宇宙」公司搶頭啖湯

    fintalk180 發現,自今年 8 月起,在港以元宇宙名稱成立的公司紛紛冒起,不少比朱克伯格更快。其中包括科技、數字投資及企業管理公司等,反映不少企業都視元宇宙為一大商機。除了美股,早前火岩控股(1909)發公告,稱要開發「AR 元宇宙系列遊戲」,股價隨即炒高,看來元宇宙未真正建立前,市場已有無限憧憬。 

    建設元宇宙需要 5G、AI、雲端運算技術、AR/VR 設備等配合,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坦言,元宇宙切入點 VR 虛擬實境穿戴裝置,在 90 年代已有港商引入,數年前曾掀起一輪熱潮,近年亦有零星公司發展類似朱克伯格的元宇宙平台,但談不上十分普遍,企業取向亦以 B2B(對商業客戶)為主,甚少面向大眾。例如疫情下,有港商將虛擬實境( VR )技術融入員工培訓方案,避免人與人接觸;亦有公司將技術用於模擬馬術障礙賽,用家不受場地限制,透過 VR 模擬器也能體驗賽馬。

    元宇宙帶來各行業商機

    問到元宇宙帶來的商機,方保僑以演唱會為例,「好多人覺得依家睇演唱會同網上睇片差唔多,但如果元宇宙可帶來 3D、唔會翻播,觀眾買飛入場意欲就會大好多。」他補充,現時不少網民不願意在社交平台上花費,但在元宇宙提供的遊戲、虛擬商品等,比現時社交平台更能刺激消費。

    他亦認為,現時香港市場對元宇宙仍處於炒作美股階段,但元宇宙如成功建立,能帶動遊戲、教育、社交網絡、廣告等行業,「始終有新嘢先有新嘅收入,同埋客人先會覺得你係 pioneer (先鋒)。」

    方保僑補充,現時 5G 技術足以應付元宇宙生態,「因為 5G 其中一個特性係低時延,雖然會受到多個環境因素影響,但喺虛擬世界講嘢慢半秒其實唔太覺。」

    元宇宙 (Metaverse)的概念在 Facebook 改名為 Meta 之後,成為被搜尋的熱門關鍵詞,Facebook 明言擬轉型為元宇宙公司。這個將現實與虛擬世界連結,運用虛擬實境 (VR)及擴增實境(AR)技術所創造出來的空間,即使現時仍處於起始階段,但仍成為眾多科技領航公司的必爭之地。

    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甚至預計,元宇宙會成為下一個大投資主題。該公司的戰略家 Edward Stanley 形容,元宇宙將會從根本改變人們的社交方法。建設元宇宙需要 5G、AI、雲端運算技術、顯示器、AR/VR 設備、眼睛追蹤技術等配合,預料發展會同時帶起相關行業的「錢途」。

    元宇宙 創建無視現實三維空間時空

    那麼元宇宙的概念從何而來?Metaverse 一字最早出現於 1992 年出版、美國科幻推理小說作家 Neal Stephenson 的《Snow Crash》(《雪崩》),由 Meta 加 Universe 兩個字詞組成,即是超越宇宙的意思,所指的是一個以光纖網絡投射到 VR 裝置中,讓所有人共享的想像世界,在這裏開發者可以創建不同建築物,甚至是現實世界不存在的東西,如完全無視三維空間規則的時空。

    回歸 Meta 所指的元宇宙,這是一個允許人們創造一個屬於自己的虛擬化身(Avatar),在虛擬世界中活動,例如工作、學習、參加會議、聚會和看表演等等,令人們的生活或娛樂互動,搬到這個空間發生,聽起來現實與虛擬世界會逐漸變得不可分割。

    以區塊鏈及 NFT 技術交易

    至於虛擬世界與真實世界的共同點,則是同樣需要錢購買用品。在元宇宙的世界中,要為自己的虛擬化身添置裝備,便需以區塊鏈及 NFT 的技術來交易,標記擁有權;甚至最終形成一個經濟體系,支援用戶在這個世界謀生。

    除了 Meta 之外,美國線上遊戲公司 Roblox 也在 2021 年初上市時,提及要實現元宇宙,開發一個遊戲平台,讓玩家在這個平台上的虛擬世界中互動交流。

    事實上元宇宙的概念,的確早在遊戲產業展現雛形,Epic Games 在 2017 年推出的遊戲「Fortnite(《堡壘之夜》)」已有元宇宙的影子,2020 年時,美國歌手Travis Scott 在遊戲中舉行虛擬演唱會,吸引 1,200 萬觀眾觀看,讓玩家體驗在類元宇宙世界享受娛樂,Fortnite 開創新世代交友娛樂的模式。科技公司英偉達(Nvidia)早前也公布其 Omniverse 平台計劃,其CEO 黃仁勛甚至指出,元宇宙將成為一個比我們身處的物理世界更大的地方。

    元宇宙的發展尚是未知之數,Facebook 的創辦人兼 CEO Mark Zuckerberg 指出,要創建元宇宙需時至少 10 年,讓我們一起期待它的未來會為人類帶來怎樣的新體驗吧。

    元宇宙 的Avatar
    元宇宙 的應用
    元宇宙 與NFT

    投資者時常擔心加密貨幣安全問題,2019 年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遭黑客入侵,7,000 個比特幣遭盜取,幣安當時解釋黑客盜取大量用戶 API 金鑰、兩步認證碼等資料,並透過釣魚、病毒等方式攻擊;幸黑客當時僅攻擊熱錢包,損失佔全公司 Bitcoin 的 2%,幣安動用其 SAFU 基金補償損失,用戶資金將不受影響。投資者難免質疑,加密貨幣交易平台有否足夠網絡安全措施保障資產,同時又應如何自保,避免遭黑客偷錢?下文將解釋冷、熱錢包的用法,投資者可衡量應以哪種方法存放加密幣。

    其實,擺放在加密貨幣交易所的加密貨幣資產不會 100% 安全,因為交易所有倒閉風險,所以有投資者選擇將較大部分加密貨幣資產,儲存在冷錢包(Cold Wallet)內,降低受到黑客攻擊及交易所倒閉等風險。另外,有人選擇配置小部分加密貨幣在加密貨幣平台上作質押(Staking)收息等操作。

    冷錢包相對更安全

    冷錢包即是線下錢包,平時沒連接互聯網,離線儲存加密貨幣資產,只有在需要傳送加密貨幣時,才會連接互聯網,因此相對較安全,例子包括 Ledger、Trezor 及 CoolWallet S 等。投資者需要以 50 美元起的價錢購買冷錢包,而取出資金時需要較多步驟與時間。另外,用戶亦需自行保存私鑰,一般是一組 12 組英文字的助記詞;如果失去了私匙,即失去本金,投資者記得好好保存助記詞。

    少量配置資產在熱錢包

    與冷錢包相對的還有熱錢包(Hot Wallet),兩者都可以儲存加密貨幣。熱錢包即是線上錢包,與互聯網連接,例如可儲存在各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即 Binance、FTX、AAX、kikitrade 等,又或者是加密貨幣平台 Crypto.com、Metamask、Coinbase Wallet 等。但值得留意的是,現時大部分主要加密貨幣交易所,都會混合採用熱錢包和冷錢包,保管客戶的加密貨幣。

    熱錢包的優點是可以免費獲得,基本上有加密貨幣戶口就有熱錢包,可以隨時透過互聯網或 App 連接加密貨幣錢包。而使用加密貨幣交易所的熱錢包的話,不論是發送、接收或交易加密貨幣及代幣都非常方便,不過因為長時間連接在互聯網,有較大機會被黑客網絡攻擊。熱錢包的另一優點,是可以做質押(Staking)收息等操作,有投資者會少量配置資產在熱錢包,以增加收益。

    啟用兩步驗證碼等方法保護帳戶安全

    除了將大部分加密貨幣資產配置在冷錢包外,投資者在登入加密貨幣平台時,要使用安全強度高的密碼,並定期更改,以及啟用兩步驗證碼功能,例如 Google Authenticator,也要留意透過電子郵件及私人訊息方式進行的網路釣魚攻擊等。

    總括而言,資加密貨幣最安全的做法,是將大部分資產放在冷錢包,再將剩餘的配置在熱錢包。當然目前仍未有 100% 安全的方法,投資者仍需要時刻留意加密貨幣儲存的安全資訊,好好保管自己的相關資產。

    加密貨幣交易平台百花齊放,有選擇困難症的投資者不免被難到。對沖基金組合經理、香港程式交易研究中心聯合創辦人蔡嘉民認為,可從交易平台的成交額排名大小來篩選,因其交易規模愈大,「走佬」的機會愈低,可信度愈高,其中以幣安(Binance)的交易量是全球最大,屬可考慮的選項之一。

    資料顯示,幣安創辦人是加拿大藉華人趙長鵬,提供加密貨幣的現貨和衍生品交易,發行了自家的加密貨幣「幣安幣」(Binance Coin),亦有證券代幣服務。

    幣安開戶過程算簡單

    fintalk180 實測在幣安開戶,過程算簡單,基本上有電郵地址或手提電話號碼就能創立,唯開戶後獲系統提醒要再上載身份證資料始能交易。幣安容許用戶經銀行帳戶轉賬或直接以信用卡購幣形式,向戶口注入資金,要經花旗等小部份銀行轉賬才能免手續費,若以信用卡購幣則手續費更高,約是交易金額的 3.5%。交易費方面,以現貨計,最高是總金額的 0.1%,最低則是 0.03%。

    除了按交易量篩選,蔡嘉民認為,還可以按交易所股東背景篩選,例如 FTX 交易平台,它的創辦人兼老闆是 Sam Bankman-Fried,在福布斯剛於 10 月發佈的美國富豪榜 400 強排名中,名次高踞第 32 位。

    OKEx、火幣、Bybit 屬較具規模交易平台

    蔡嘉民認為,長遠而言,FTX 可能較幣安更佳,因 Sam Bankman-Fried 擅於且願意花時間與監管機構溝通,缺憾是未有中文介面,未必讓每位香港投資者都能適應。除了幣安和 FTX,蔡嘉民指 OKEx、火幣和 Bybit 等都是具規模的加密貨幣交易平台。

    據加密貨幣資訊平台 Coinmarketcap,在 11 月 21 日,幣安在全球交易額排名榜位列第一,FTX 排名第三,火幣是第七名,Bybit 和 OKEx 則分別是第十六和第十九名。

    港用戶可留意 IB 等券商動向

    除了加密貨幣平台,香港投資者還可透過券商買賣加密貨幣現貨基金或期貨基金,例如許多港人用作買賣美股的盈透證券 (IB),平台上便有投資比特幣現貨的基金 GBTC、投資以太幣現貨的基金 ETHE 等,也有追蹤比特幣期貨價格的 BITO,事實上,IB 也能提供直接買賣加密貨幣的服務,涵蓋主要的比特幣、以太幣、Bitcoin Cash 和 Litecoin,只是暫時僅向美國用戶開放,香港用戶可以留意 IB 等券商的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