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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時以發行虛擬貨幣集資的方式,大致可以分為三類,「首次代幣發行(Initial Coin Offering, ICO)」、「首次交易所發行(Initial Exchange Offering, IEO)」與「證券型代幣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 STO)」。三者雖然同樣是利用區域鏈技術進行融資,但不同發行方式的​​運作方法、所具備的優勢及需要面對的挑戰都大為不同,德勤(Deloitte)亦曾就此發表過分析報告。 ICO、IEO 與 STO 的​​運作方法 ICO 是三種發行方法中,門檻最低。透過 ICO 發表的代幣,通常是反映存儲在區塊鏈項目中的「合同權利 (如平台使用權)」。發行人通常會擬定一份白皮書,詳細描述項目構思、項目所需的財務或其他狀況、發行比例及項目期限。 代幣持有人並不一定擁有公司任何資產。代幣價值通常取決於代幣所代表的權力,及所代表的項目的發展情況,而代幣在任何二級市場的價格出現升值,則代幣持有人亦可從中受益。 …

    證券型代幣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s, STO) 指,企業在區塊鏈環境下,以受監管證券形式發行數字代幣。發行證券型代幣(STO)和傳統首次發行證券(IPO)概念相似,都是為了讓企業透過發行受監管融資工具,向投資者募集資金,但主要分別在於前者的底層技術是區塊鏈(Blockchain)。STO 正正就是把區塊鏈技術與證券市場的監管要求結合,使證券型代幣成為具資產流動性及廣泛性,同時信息披露透明的受監管企業融資渠道。 證券型代幣是證券 在多數國家,證券型代幣都被視為證券,以美國為例,滿足下列四項判定標準(Howey Test)的投資屬於證券: 該項投資為資金或其他形式的資產投資 ; 預期將從該項投資中獲得收益 ; 投資資金存放於聯合投資企業(Common Enterprise)處,即投資者將資產彙集起來,用以投資項目; 收益將通過發起人或第三方的努力獲取,完全不受投資者的控制。 STO 在主要金融市場獲准發行及受監管 由於證券型代幣通常被視為證券,因此 STO 必須符合現行證券法規,如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SFO) 或美國《 1933…

    加密貨幣是騙局嗎?這既是技術問題,又是哲學問題。儘管是僅對加密貨幣有入門了解的投資者,也知道加密貨幣的基本特質,是以區塊鏈技術作基礎來構成,即由連接到網絡的電腦形成一個大型、分散式的記帳體系,體系中的使用者可以直接與儲存的資料進行即時交互,且紀錄透明而極難被篡改,相關加密貨幣的持有權及變動,亦因此受高度保護。 金融界已普遍認同區塊鏈技術,正積極融合其到業務中,推出自動化且可信度高的交易及結算系統,以證券型代幣發行(STO)屬目前較流行的模式,新加坡星展銀行已在今年 5 月以 STO 形式發行債券,獲足額認購。因此,從技術層面而言,加密貨幣並非弄虛作假的騙局。 問題在於,有技術不等於有價值,尤其是投資價值。 《紐約時報》剛於 8 月發佈記者 David Segal 的文章,Segal 自行實測創辦一款新的加密貨幣,他先向 Youtuber Dan Arreala 請教,得知推出加密貨幣的成本低至 8 美元,過程就像用一個網站的應用便能產生出來,再花幾分鐘作設置,及多付…

    加密貨幣的熱潮下,衍生了各類數字資產興起,同時拉動了 STO(證券型代幣發行)的需求。顧名思義,數字資產通過數碼化形成,存在於網絡與電子世界中,並非摸得着的實體,但在區塊鏈技術下,比起不少傳統實物資產更安全和便利,fintalk180 綜合出其中四大要點,若運用得宜,無疑能為傳統生意開拓新商機。  一、公開透明 採用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資產,具備交易公開透明的特點。以加密貨幣龍頭比特幣(Bitcoin)為例,眾多的比特幣使用者和礦工透過分散式賬本技術(Distributed Ledger Technlgy,簡稱 DLT),產生聯繫,形成一個龐大網絡,每當有人交易比特幣,驅使比特幣的擁有權由原有帳戶轉移至另一個帳戶時,便會在區塊鏈中產生訊息,同時向網絡中所有電腦發送,使所有比特幣使用者和礦工等的電腦,都記下了這項擁有權變動紀錄。 STO 亦沿襲了類似思路,惟主要參考以太坊協議架構,不限於單純的數碼貨幣轉換與交易,還讓參與者可以建立和執行智能合約。營運商向參與者發行代幣後,參與者之間建立和執行了什麼智能合約,及有什麼相關的代幣持有權變動,都會出現在所有參與者的電腦中,公開透明。  二、交易紀錄難篡改 除了交易公開透明,這類數字資產的另一要點,是擁有權及交易紀錄難以篡改,因為每項交易均會在網絡內傳輸和擴散,使所有參與者的電腦都有紀錄,假如有人心懷不軌想篡改某些交易,在區塊鏈的世界幾乎是不可能的。 三、作為傳統資產的擁有憑證 另一個數字資產要點,是可以作為傳統資產的擁有憑證,STO 正是其中之一。營運商可以就證券、債券或物業等傳統資產,將其代幣化並以 STO 形式發行,當中的代幣便是相關資產擁有權的證明,這個概念類似實物股票證券書,只是由紙本變成數碼形式,加上當有區塊鏈技術負責記賬和清算等功能,不只更環保,且相比紙本證明更安全、不易遺失。 四、高度靈活和便利 數碼資產的另一個明顯優勢,便是十分靈活和便利,由於交易和記賬等活動,都透過網絡進行,可以突破時間和地域限制,還可將背後資產的利息等編入系統中自動化執行,具備全天候交易和「T+0」同步完成清算等優勢。

    今時今日,我們的生活與數碼世界密不可分,而資產也不再只存在於實體世界,更能儲存於數字世界,這類資產稱為數碼資產或數字資產(Digital Assets),包括不同形式的數碼代幣、虛擬商品、加密資產或具有相同特質的資產,例如近年的投資新貴加密貨幣(Cryptocurrency)及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 NFT),亦是數字資產之一。 區塊鏈推動金融市場運作 促進投資 數字資產對企業和投資者而言,帶來翻天覆地的變化。這些無形的資產實際上只是由 1、0 的二進制編碼所組成,但擁有實體資產的價值,套用區塊鏈技術就能將資產證券化成為代幣,例如證券型代幣,就是將現實存在的物品,以代幣形式發行供投資。 現時以代幣發行集資的形式眾多,包括首次代幣發行(ICO)、以交易所為核心的首次交易所發行(IEO)、以及受證券機構監管的證券型代幣發行(STO)等。 利用發行代幣集資為企業帶來比 IPO 門檻低的融資方式;在具有去中心化、難以修改的高保密特性的區塊鏈技術支持下,可同時降低投資門檻及集資成本,有利提升流通量,因此被認為是具更高成本效益的投資環境。隨著愈來愈多人投資數字資產市場,即使暫時仍未成為投資主流,其發展空間及潛力亦可以預見。 STO市場具潛力待發展 目前在香港經 STO 投資數字資產,需要透過已獲證監會發出牌照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進行交易。財經及庫務局在 2021 年 5 月時就《有關香港加強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管的立法建議公眾諮詢》作出總結,由於虛擬資產投資屬新興行業,風險相較傳統的金融市場高,目前相關投資僅供專業投資者作投資,散戶未能入場。 事實上,對於虛擬資產的規管亦較嚴密,無牌進行受規管的虛擬資產活動會受到處分,可判處罰款 500 萬港元及監禁 7 年,同時亦嚴防有人藉投資洗黑錢的狀況。未來市場漸趨成熟後,或有可能作放寬。 

    數字資產在 2021 年禾雀亂飛,誇張的回報率吸引投資者的眼球。香港程式交易研究中心聯合創辦人、對沖基金組合經理蔡嘉民接受 fintalk180 訪問時表示,看好 2022 年三大數字資產俱是挑選自加密貨幣,分別是比特幣(Bitcoin)、Sol(Solana)和 SRM(Serum)。 比特幣穩站業內一哥地位 比特幣 2009 年 1 月面世,是世上第一款加密貨幣。蔡嘉民認為,這是比特幣的首個且重要的優勢,「就算係第二大嘅以太幣,都係幾年(6 年),其他好多係 2018、19 年先推出,一比較起來,點都係信比特幣。」 第二點,是目前 70 間具規模、有投資加密貨幣的機構,都會把部份資金配置到比特幣之中,因為相對其他加密貨幣而言,比特幣的價格較穩定,由此衍生出第三個優勢,在一眾加密貨幣中有較強的價值儲存性質,目前未見有其他加密貨幣可以在這方面威脅到比特幣的地位。 …

    數字資產充滿可能性,加密貨幣先拔頭籌,龍頭比特幣(bitcoin)的價格又再升破 60,000 美元水平,年初至今回報率約一倍。其他類型的數碼資產亦正在形成氣候,fintalk180 為讀者介紹其中三類漸漸成為投資者新寵的數碼資產投資,包括投資買入 NFT 藝術品 、 投資發行 NFT 作品及投資 STO 債券。 投資買入 NFT 藝術品  NFT(非同質化代幣)藝術品是加密貨幣以外一項熱門的數碼資產,早於 2017 年推出的 CryptoPunks 系列,便是首代 N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