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日本音樂教父坂本龍一將名曲《Merry Christmas Mr. Lawrence》的其中595個音符,並將其定價至一萬日圓(約 682 港元),消息甫推出後吸引大批樂迷到官網搶購,部份炒家更隨即放到二手市場放售,最誇張的一粒音符將二手拍賣底價設至兩億(約 1,360 萬港元)。 本次發售NFT以「595 music notes」為名,是作品《Merry Christmas Mr. Lawrence – 2021》中右手演奏部分的 96 個小節,一共 595 個音符,將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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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NFT)在過去一年人氣飆升。NFT 天價成交額屢創新高,更吸引了傳統拍賣行留意,英國佳士得拍賣行上半年共錄得 9,320 萬美元 (約 7.27 億港元)NFT 成交,其中 Beeple 的《每一天》,以 6,900 萬美元(約 5.38 億港元)成交,可說是有價有市。全球藝術界對運用 NFT 趨之若鶩。 要將一件藝術品「變身」為 NFT,最簡單有以下步驟: 選擇你想轉變成 NFT…
全球熱爆的《蜘蛛俠:不戰無歸》,在港上映短短數天票房突破 5,000 萬港元,成為本年度開畫票房最高、以及單日票房最高的電影,在美國上映三日票房近 20 億港元。有分析指《蜘蛛俠》有望成為美國電影復蘇的轉捩點,全球票房全球熱爆背後,竟然同 NFT 有關? 《蜘蛛俠》打破歷來 12 月首映票房紀錄 美國連鎖電影院 AMC 日前表示《蜘蛛俠:不戰無歸》上映首日入場人數達 110 萬人,不僅打破歷來 12 月首映票房紀錄,也創下疫情爆發以來單日票房新高,連帶在美上市的 AMC 股價急升,上周五單日升 19.1%,報…
日前 Blockchain.com 數據顯示,比特幣的總流通供應量已達到 1,890 萬顆,相當於 2,100 萬顆比特幣總供應量的 90%,即在 2140 年前,比特幣只剩 10% 供應待「礦工」開採。 比特幣核心開發人員 Jimmy Song 在社交媒體表示,開採首 90% 的比特幣耗時 12.9 年,估計接下來…
雖然證券型代幣發行(STO)在環球發展迅速,但在香港及大灣區的發展目前仍然處早期階段。從中長期角度看,STO 發展雖然面對不少挑戰,但憑著香港及大灣區的獨特優勢,也為企業帶來大量機遇。 STO 在全球的發展及挑戰 根據「德勤 (Deloitte)」聯同「香港數字資產交易所(HKBitEX)」發表報告指出, STO 發展會面對的主要挑戰包括: · 暫時世界各地的司法管轄區對虛擬資產定義不統一; · 需進一步釐清法律,以保障虛擬資產持有人合法權利; · 政府需進一步規管加密資產相關仲介機構; · 需解決「紙質流程」阻礙 STO 發展的問題及需解決協助會計有效確定 STO…
現時以發行虛擬貨幣集資的方式,大致可以分為三類,「首次代幣發行(Initial Coin Offering, ICO)」、「首次交易所發行(Initial Exchange Offering, IEO)」與「證券型代幣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 STO)」。三者雖然同樣是利用區域鏈技術進行融資,但不同發行方式的運作方法、所具備的優勢及需要面對的挑戰都大為不同,德勤(Deloitte)亦曾就此發表過分析報告。 ICO、IEO 與 STO 的運作方法 ICO 是三種發行方法中,門檻最低。透過 ICO 發表的代幣,通常是反映存儲在區塊鏈項目中的「合同權利 (如平台使用權)」。發行人通常會擬定一份白皮書,詳細描述項目構思、項目所需的財務或其他狀況、發行比例及項目期限。 代幣持有人並不一定擁有公司任何資產。代幣價值通常取決於代幣所代表的權力,及所代表的項目的發展情況,而代幣在任何二級市場的價格出現升值,則代幣持有人亦可從中受益。 …
證券型代幣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s, STO) 指,企業在區塊鏈環境下,以受監管證券形式發行數字代幣。發行證券型代幣(STO)和傳統首次發行證券(IPO)概念相似,都是為了讓企業透過發行受監管融資工具,向投資者募集資金,但主要分別在於前者的底層技術是區塊鏈(Blockchain)。STO 正正就是把區塊鏈技術與證券市場的監管要求結合,使證券型代幣成為具資產流動性及廣泛性,同時信息披露透明的受監管企業融資渠道。 證券型代幣是證券 在多數國家,證券型代幣都被視為證券,以美國為例,滿足下列四項判定標準(Howey Test)的投資屬於證券: 該項投資為資金或其他形式的資產投資 ; 預期將從該項投資中獲得收益 ; 投資資金存放於聯合投資企業(Common Enterprise)處,即投資者將資產彙集起來,用以投資項目; 收益將通過發起人或第三方的努力獲取,完全不受投資者的控制。 STO 在主要金融市場獲准發行及受監管 由於證券型代幣通常被視為證券,因此 STO 必須符合現行證券法規,如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SFO) 或美國《 1933…
要解釋證券型代幣發行(STO),首先要先提提區塊鏈(Blockchain)的概念(詳情可參閱「【超級新手】什麼是區塊鏈?」)。簡單來說,區塊鏈是一種支援不同加密貨幣交易紀錄及核實交易的技術,透過區塊鏈進行的每一項交易,都是匿名進行,並公開記帳;STO 則利用區塊鏈技術,在符合證券市場嚴格監管要求下,將私人公司股份、房地產或知識產權等非流動性資產,在受監管情況下代幣化並進行集資,並在交易所上市供投資者購買。 對於發行人來說,代幣代表對資產、權益或債務證券的所有權。所有 STO 交易都會儲存於分散式帳本中,訊息不能被任意篡改,享有透明度及較高的安全性。 與實體資產掛鈎代幣化作集資融資 STO 的衍生是為了支持資產流動性,並獲得範圍更廣的融資渠道。基於其集資特性,其作用與 IPO (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類近,兩者都受法規監管,但企業要透過 IPO 上市,需通過不同測試,有更嚴格財務要求及經營條件。STO 則與實體資產掛鈎,讓企業能將傳統資產如物業、公司股份、知識產權等非流動性資產代幣化,繼而在數字交易所上市,或為區塊鏈相關項目作融資。 很多人會將 ICO(首次代幣發行,Initial Coin Offering)與 STO…
加密貨幣的熱潮下,衍生了各類數字資產興起,同時拉動了 STO(證券型代幣發行)的需求。顧名思義,數字資產通過數碼化形成,存在於網絡與電子世界中,並非摸得着的實體,但在區塊鏈技術下,比起不少傳統實物資產更安全和便利,fintalk180 綜合出其中四大要點,若運用得宜,無疑能為傳統生意開拓新商機。 一、公開透明 採用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資產,具備交易公開透明的特點。以加密貨幣龍頭比特幣(Bitcoin)為例,眾多的比特幣使用者和礦工透過分散式賬本技術(Distributed Ledger Technlgy,簡稱 DLT),產生聯繫,形成一個龐大網絡,每當有人交易比特幣,驅使比特幣的擁有權由原有帳戶轉移至另一個帳戶時,便會在區塊鏈中產生訊息,同時向網絡中所有電腦發送,使所有比特幣使用者和礦工等的電腦,都記下了這項擁有權變動紀錄。 STO 亦沿襲了類似思路,惟主要參考以太坊協議架構,不限於單純的數碼貨幣轉換與交易,還讓參與者可以建立和執行智能合約。營運商向參與者發行代幣後,參與者之間建立和執行了什麼智能合約,及有什麼相關的代幣持有權變動,都會出現在所有參與者的電腦中,公開透明。 二、交易紀錄難篡改 除了交易公開透明,這類數字資產的另一要點,是擁有權及交易紀錄難以篡改,因為每項交易均會在網絡內傳輸和擴散,使所有參與者的電腦都有紀錄,假如有人心懷不軌想篡改某些交易,在區塊鏈的世界幾乎是不可能的。 三、作為傳統資產的擁有憑證 另一個數字資產要點,是可以作為傳統資產的擁有憑證,STO 正是其中之一。營運商可以就證券、債券或物業等傳統資產,將其代幣化並以 STO 形式發行,當中的代幣便是相關資產擁有權的證明,這個概念類似實物股票證券書,只是由紙本變成數碼形式,加上當有區塊鏈技術負責記賬和清算等功能,不只更環保,且相比紙本證明更安全、不易遺失。 四、高度靈活和便利 數碼資產的另一個明顯優勢,便是十分靈活和便利,由於交易和記賬等活動,都透過網絡進行,可以突破時間和地域限制,還可將背後資產的利息等編入系統中自動化執行,具備全天候交易和「T+0」同步完成清算等優勢。
要了解虛擬貨幣,有兩種代幣是必需認識的,第一種是「比特幣」,第二種是「以太幣」。兩者之間有許多相似之處,包括均是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加密貨幣,被廣泛應用於服務、合同以及作為一種價值儲存手段。而兩者最大分別是在應用方向上。fintalk180 將講解比特幣及以太幣的演變與應用,當中比特幣被更加廣泛地接受並被視為國際數字貨幣;以太幣則僅用於在以太坊網路上運行的數字應用程式(Dapps)交易。 比特幣:以去中心化為目標的貨幣 比特幣的出現,算是人類首次大規模應用區塊鏈技術,並且可能發展出一個沒有特定中央銀行或國家綁定的貨幣環境。 而比特幣的技術也難以被竊取或篡改,因為所有交易都必須經過去中心化網路上的所有電腦驗證。透過分散式的集體認證,證明收款人就是該貨幣的合法所有人。 比特幣可以在公開市場上交易,礦工也可以將計算能力賣給網路,俗稱「掘礦」,從而獲得比特幣作為獎勵。 和以太幣不同,比特幣的數量是有上限的,世上最多只有2,100萬枚比特幣,因此具有「稀缺性」。同時,為了防止比特幣被用盡,礦工「 挖礦」的回報會隨著越來越多比特幣被挖掘出來而漸漸減少。 以太幣:成為智能合約及去中心化應用程式 以太幣是緊隨比特幣推出後不久,由「以太坊」發展出的一套區塊鏈技術使用模式,並探索貨幣之外的潛在用途——智能合約和去中心化應用程式(Dapps)。 智能合約和去中心化應用程式(Dapps)需要一種單一貨幣來為平台提供與協議一致且值得信賴的貨幣,因此以太坊基金會(Ethereum Foundation)推出了以太幣。該基金會負責監督以太坊的活動,但無權自行更改協議。 以太幣的開採方式與比特幣相同,但與比特幣不同的是,以太坊的礦工是可以收取交易確認費用。此外,以太幣也沒有數量上限,避免了貨幣的稀缺性。 比特幣和以太幣並不通用 以太幣是在以太坊網路中使用的貨幣,但在其他地方並未被廣泛接受。同樣,比特幣不能在以太坊平台上使用。以太坊和比特幣基於不同的協議運行,運行過程彼此不相關。這意味着在一個平台上允許的某些交易在另一個平台上並不被允許。 區塊鏈 #比特幣 #以太幣 #挖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