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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領國際(1410)間接非全資附屬獅昂環球資產管理(AGAM)公佈,已獲證監會批准可管理投資虛擬資產的投資組合,預告未來將推出新基金產品 Smart Beta Fund,目標管理資產總額為 1 億美元(約 7.8 億港元)。 獅昂環球資產管理策略董事何俊傑回應 fintalk180 時表示,公司對發牌感到鼓舞,看到未來市場對創新數字資產產品的巨大潛力和需求,相關產品料在兩個月內推出市場。 AGAM 續指:「我們的投資產品旨在安全及合規的前提下提供投資加密貨幣的機會,Smart Beta Fund 主要投資的組合為市場上十大市值的加密貨幣,該組合會先剔除穩定幣及不能受指定託管人託管的加密貨幣,再加以投資經理對市場的技術性分析的加權因素釐定,並每月進行調整。」公司並預計,未來將推出更多產品,以不同的策略為投資者獲取回報。 安領:發牌為投資業務策略的重要措舉 安領國際同日發公告稱,AGAM 須符合發牌條件,發牌為公司於實施金融服務及投資業務策略的重要措舉,亦令 AGAM…

    金管局日前發佈「加密資產和穩定幣的討論文件」,邀請業界和公眾就有關的監管模式提出意見。 文件提到,建議對穩定幣採取「高級別監管要求」,要求相關機構需獲金管局的授權,並會要求持牌機構有充足的財務資源和流動性、支持資產儲備維護及管理、反洗錢等,並指不排除將來對其他類型的穩定幣進行監管的可能性。 但有業界及學者反對就穩定幣發牌,認為措施難以針對現時流動的交易所、牌照不一定跟上技術變化,更會衍生更多街頭劫案。 金管局:傾向採取高級別監管要求 金管局表示,在參考國際標準後,將以風險為本,以及「相同風險,相同監管」的方法,監管相關機構和活動。 文件特別提到,對於穩定幣的發展,局方指它錨定或參考單一或多種資產,例如證券或法定貨幣。由於現時普遍欠缺就穩定幣營運安排的規管或披露要求,以致個別穩定幣的支持機制並不透明。 當局稱,須確保用作支付用途的穩定幣的相關安排及活動安全和穩健,正在審視是否有需要調整現有的監管框架,確保用作支付用途的穩定幣在香港受到適當的監管。 當局表明「現階段將重點放在與支付相關的穩定幣活動上」,並特別關注與資產掛鉤的穩定幣,傾向採取高級別監管要求,要求相關機構需獲金管局的授權,並會要求持牌機構有充足的財務資源和流動性、支持資產儲備維護及管理、反洗錢等;監管範圍亦包括發行、管理儲備資產、驗證交易、傳輸資金等等。 至於其他加密貨幣,金管局表示有必要繼續監測可能帶來的各種風險,並在必要時採取行動。繼港府去年就修訂該法以建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外,金管局亦將就會向認可機構提供更詳細的監管指引,涉及認可機構與加密資產相關的客戶的業務聯繫和提供中介服務。對於早前港府擬只准專業投資者參與加密貨幣平台交易,文件則未有進一步提及。 學者:傾向加強執法多於再設限 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徐家健表示,文件如預期所料,因金管局著眼點一向在電子支付上,而穩定幣作為交易媒介亦較其他加密貨幣方便。 對於當局考慮為穩定幣發牌,徐家健認為操作上有一定難度,因流通量較大的穩定幣,注冊公司都不在香港,在公司不用經過香港的金融體系交易情況下,「(當局)又管得到幾多?」 徐家健質疑,文件所提出的意見是否有效防止洗錢等罪案發生,「好似煙草咁,如果一刀切,啲人就會私下交易,結果就更加危險」,猶如早前在港出現的街頭劫案。他建議當局審視加密貨幣對整體經濟的幫助,「有新嘅嘢就會有新問題,但唔好因為有部份做得唔好,就抹殺其他人嘅貢獻」,並指如監管太多,公司自然會撤離香港。 徐家健亦提到,由於現時穩定幣在港流通量未算多,實際影響不會太大,但對比外國公司已盛行用穩定幣進行交易,如果政策太嚴,對香港未必有利。他認為政府應加強各部門對加密貨幣的認識並加強執法,並非再將門檻提高。 業界:建議將穩定幣納入沙盒 資深加密貨幣從業者Sean Tao亦反對為穩定幣發牌,認為數碼貨幣市場變化過快,牌照不一定跟上技術變化,並建議當局可考慮將其納入在金融科技監管沙盒下監管。 他表示,當局可參考台灣的做法,在沒有政府牌照發放的情況下,由銀行進行 KYB(know your…

    沒有 V 神,就沒有以太坊。沒有以太坊,就沒有 NFT。然而,最近以太坊創辦人 Vitalik Buterin(人稱 V 神)回顧過去對加密貨幣發展的預測,承認他完全錯過了 NFTs: “A lot correct (basically predicted “defi”), though incentivized file storage +…

    2021 年的數字資產市場百花齊放,從加密貨幣熱潮擴散至 NFT,而會計和法律等專業行業,也嘗試應用當中的區塊鏈技術,德勤和香港數字資產交易所等機構早前聯合發表 STO(證券型代幣發行)白皮書,描繪房地產行業結合區塊鏈技術的願景。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徐家健認為,現時數字資產市場氣氛熾熱,與加密貨幣升勢強勁有密切關係,當中帶來的財富效應,使各界對數字資產的接受度上升,並願意把部份資產投入到更多數字資產類別中。 徐家健早前曾參與 NFT 的發行工作,與團隊一起替藝人馮盈盈設計的首飾經由 NFT 認證買家擁有權,並提供其他後續功能。徐表示,有一批 IT 人能快速且成本低地取得數字資產業內的資訊,早年便相信加密貨幣的發展,並持有加密貨幣,今年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大幅升值,這些 IT 人便套現部份原有的加密貨幣資產,轉投到新興的加密貨幣,或其他類型的數字資產,例如 NFT 和 STO,「升值時個個覺得自己有錢,大家(對新產品)有憧憬,就試下。」 數字資產已屆獲認同階段 徐家健分析指,STO 的好處是使用區塊鏈技術降低管理和手續費成本,當中的持有權和交易紀錄高度透明,能執行跨境交易,投資者可以相信制度而無需相信機構,能提升資產的信用度,「金融交易之中,信譽好重要,信譽愈大、佣金愈貴,依家可以有科技降低呢方面成本,畀大家方便做到。」整體而言,徐家健認為,數字資產已屆大家有所認識、認同的階段,金融機構亦願意探索如何提供服務。 展望將來,徐家健相信數字資產發展難以逆轉,作為帶起風潮的加密貨幣,過去幾年常常遭不同國家作出不同形式的限制,甚至封殺,但大致上只是價格回調,時間一長又重返升軌漸漸破頂,商界亦在這基礎下,積極研究…

    德勤近日發表《2022科技、傳媒和電信行業預測》,除了預測晶片、遊戲機、人工智能等措施外,亦特別提到 NFT 及元宇宙發展,德勤更明言,體育紀念品、藝術等進入 NFT 數碼新時代,而 5G 將元宇宙由不可能變成可能。 料明年體育內容相關NFT交易額逾20億美元 報告特別提及,體育媒介內容相關 NFT(非同質化代幣)交易額將在 2022 年超過 20億美元,較 2021年翻一番。而 NFT 讓數碼內容實現預先確定的稀缺性。它們促進了古老的收集行為遷移至以螢幕為中心的數位世界。 德勤指,NFT 將帶來重要收入來源,因體育行業最常見且最盈利的NFT應用,將會是銷售運動時刻的限量版片段或球員卡片。各大平台和創造者將繼續在明年試驗不同的所有權模式,以實現刺激消費需求和保留智慧財產權的最佳平衡。 報告指,隨 NFT…

    雖然證券型代幣發行(STO)在環球發展迅速,但在香港及大灣區的發展目前仍然處早期階段。從中長期角度看,STO 發展雖然面對不少挑戰,但憑著香港及大灣區的獨特優勢,也為企業帶來大量機遇。 STO 在全球的發展及挑戰 根據「德勤 (Deloitte)」聯同「香港數字資產交易所(HKBitEX)」發表報告指出, STO 發展會面對的主要挑戰包括: · 暫時世界各地的司法管轄區對虛擬資產定義不統一; · 需進一步釐清法律,以保障虛擬資產持有人合法權利; · 政府需進一步規管加密資產相關仲介機構; · 需解決「紙質流程」阻礙 STO 發展的問題及需解決協助會計有效確定 STO…

    在不同司法管轄區,政府即使容許企業發行 STO,但監管要求都會不一樣,但總體而言,發行 STO 的流程其實都相似。根據德勤 (Deloitte)及香港數字資產交易所( HKbitEX )發表報告,企業發行 STO 的流程可概括分為以下 5 個階段。 階段一:發行前準備 企業(或發行人)首先要準備一系列針對目標投資者而設的「投資者信息」(例如「融資推介演示稿」)。按企業的計劃和構思,向投資者概述商業計劃內容、收益預測、資本金要求,以及獨立估值等信息。這些信息的發放方式和限制,取決於目標投資者所在的司法管轄區的市場性質和法規。 例如,歐洲多個國家允許發行人在未發布「募集說明書」的情況下,募集特定金額的資金。而在美國,僅限合格投資者購買時可降低披露的詳盡程度。而在某些司法管轄區,即使有豁免權的發行,也會要求強制性披露。 不過,凡對目標投資者的決策有影響的重要信息及規定,通常都須要披露。 階段二:設計發行方案 企業要決定代幣的結構,當中包括代幣數量、單個代幣價值、軟資本、嵌入期權和發行期限。此外,由於監管差異,發行人須選擇合適的司法管轄區成立公司和發售 STO,並委任法律專業人士協助處理法律事務。 階段三:選擇服務提供者(區塊鏈平台、…

    現時以發行虛擬貨幣集資的方式,大致可以分為三類,「首次代幣發行(Initial Coin Offering, ICO)」、「首次交易所發行(Initial Exchange Offering, IEO)」與「證券型代幣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 STO)」。三者雖然同樣是利用區域鏈技術進行融資,但不同發行方式的​​運作方法、所具備的優勢及需要面對的挑戰都大為不同,德勤(Deloitte)亦曾就此發表過分析報告。 ICO、IEO 與 STO 的​​運作方法 ICO 是三種發行方法中,門檻最低。透過 ICO 發表的代幣,通常是反映存儲在區塊鏈項目中的「合同權利 (如平台使用權)」。發行人通常會擬定一份白皮書,詳細描述項目構思、項目所需的財務或其他狀況、發行比例及項目期限。 代幣持有人並不一定擁有公司任何資產。代幣價值通常取決於代幣所代表的權力,及所代表的項目的發展情況,而代幣在任何二級市場的價格出現升值,則代幣持有人亦可從中受益。 …

    證券型代幣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s, STO) 指,企業在區塊鏈環境下,以受監管證券形式發行數字代幣。發行證券型代幣(STO)和傳統首次發行證券(IPO)概念相似,都是為了讓企業透過發行受監管融資工具,向投資者募集資金,但主要分別在於前者的底層技術是區塊鏈(Blockchain)。STO 正正就是把區塊鏈技術與證券市場的監管要求結合,使證券型代幣成為具資產流動性及廣泛性,同時信息披露透明的受監管企業融資渠道。 證券型代幣是證券 在多數國家,證券型代幣都被視為證券,以美國為例,滿足下列四項判定標準(Howey Test)的投資屬於證券: 該項投資為資金或其他形式的資產投資 ; 預期將從該項投資中獲得收益 ; 投資資金存放於聯合投資企業(Common Enterprise)處,即投資者將資產彙集起來,用以投資項目; 收益將通過發起人或第三方的努力獲取,完全不受投資者的控制。 STO 在主要金融市場獲准發行及受監管 由於證券型代幣通常被視為證券,因此 STO 必須符合現行證券法規,如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SFO) 或美國《 1933…

    要解釋證券型代幣發行(STO),首先要先提提區塊鏈(Blockchain)的概念(詳情可參閱「【超級新手】什麼是區塊鏈?」)。簡單來說,區塊鏈是一種支援不同加密貨幣交易紀錄及核實交易的技術,透過區塊鏈進行的每一項交易,都是匿名進行,並公開記帳;STO 則利用區塊鏈技術,在符合證券市場嚴格監管要求下,將私人公司股份、房地產或知識產權等非流動性資產,在受監管情況下代幣化並進行集資,並在交易所上市供投資者購買。 對於發行人來說,代幣代表對資產、權益或債務證券的所有權。所有 STO 交易都會儲存於分散式帳本中,訊息不能被任意篡改,享有透明度及較高的安全性。 與實體資產掛鈎代幣化作集資融資 STO 的衍生是為了支持資產流動性,並獲得範圍更廣的融資渠道。基於其集資特性,其作用與 IPO (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類近,兩者都受法規監管,但企業要透過 IPO 上市,需通過不同測試,有更嚴格財務要求及經營條件。STO 則與實體資產掛鈎,讓企業能將傳統資產如物業、公司股份、知識產權等非流動性資產代幣化,繼而在數字交易所上市,或為區塊鏈相關項目作融資。 很多人會將 ICO(首次代幣發行,Initial Coin Offering)與 S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