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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初,加密貨幣市場繼續熱絡,比特幣價格逼近 46,000 美元。然而,在大眾關注投資加密貨幣的同時,香港政府於 12 月 27 日發表了一份公眾諮詢文件,對監管穩定幣發行人提出了立法建議,並徵求意見。一些人指出,這些措施可能是為了限制目前仍然可以在場外交易 USDT 等穩定幣的活動。該諮詢文件中還提到,未來只有持牌機構,包括持牌銀行,才能購買穩定幣。 立即免費訂閱 緊貼最新數字資產資訊! 根據筆者對立法建議的細閱,主要內容可分為三個方面:首先,引入新的法規,實施發牌制度,要求符合條件的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獲得金融管理專員發出的牌照;其次,規定只有特定的持牌機構,才能提供購買法幣穩定幣的服務,這些持牌機構包括持牌交易所和持牌銀行,這無疑對無牌場外交易所造成了打擊;最後,即使是持牌機構,只有在港註冊的法幣穩定幣,才能銷售給專業投資者。 延伸閱讀:王敏儀專欄︱趙長鵬認罪下台 是否能換來幣安先死而後生? 明顯地,以上提及的最後一點表明,除非 USDT 的發行公司泰達公司成功申請牌照,否則在香港,只有擁有超過 800 萬港幣流動資金的專業投資者,才能在持牌交易所購買 USDT。這顯然意味著香港政府希望削弱…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主席(CFTC) Rostin Behnam 最近接受 CNBC 採訪稱:「根據現在的法律,許多代幣能夠被構成商品,需要更進一步的監管框架。」他也不諱言稱,趙長鵬(CZ)將會入獄。 正研究法律條文如何適應新技術 Rostin Behnam 透露,正在搞清楚現有且具幾十年歷史的法律條文,該怎樣適應正在變化的新技術,目前傾向要有新的解決辦法配合政策及立法。他認同,將新的數位資產納入監管,是一項挑戰,承諾會令市場穩定。 立即免費訂閱 緊貼最新數字資產資訊! 他也談到幣安已與美國司法部、 CFTC、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等部門達成歷史性和解協議。當主持人問他認為趙長鵬(CZ)會否入獄時,他表示肯定。 CZ 在西雅圖聯邦法院承認違反《銀行保密法》,面臨最高 10 年監禁,但報道指據認罪協議,預計 CZ 刑期不超過 18…

    最近涉及虛擬資產交易平台 JPEX 的詐騙案,引發了社會廣泛的關注,這一事件不僅揭示了香港在新興產業監管方面的不足,也對投資者的權益產生了嚴重影響。作為香港數字金融協會的聯席主席,我認為我們需要從這一事件中吸取教訓,並加強監管以保護投資者利益。 三大關注領域:強化「官產學研」的結合 政府在加強監管方面,需要採取更積極的行動。虛擬資產交易已成為全球金融市場的一部分,因此,政府應及早立法並建立完善的監管框架,以確保市場的健康發展。 立即免費訂閱 緊貼最新數字資產資訊! 政府應與相關監管機構合作,制定明確的規定和標準,以減少潛在的詐騙和欺詐行為。此外,政府還應加強對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審查和許可制度,確保其符合法規和道德標準。增加監管機構的資源和能力,以便更好地執行監管職責。監管機構應擁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和技術能力,能及時發現和應對潛在的風險和違規行為。 業界也需承擔起更大的責任。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應自覺遵守相關法規,並採取必要的措施,確保交易的安全性和透明度。平台應加強內部風控措施,進行定期審計,並確保客戶資金的安全。平台還應加強對影響者和明星的合作監管,避免虛假宣傳和誤導投資者的行為。強化合規要求,包括 KYC(瞭解您的客戶)和 AML(反洗錢)規定。交易平台應該對客戶進行更嚴格的身分驗證,並監測可疑交易和資金流動。 教育和意識提高是保護投資者的關鍵。政府、監管機構和業界應共同努力,加強對投資者的教育和信息披露。投資者需要瞭解虛擬資產交易的風險和潛在問題,並學會辨別可靠的交易平台和投資機會。政府和監管機構應加強宣傳,提高公眾對虛擬資產交易的認知,以便他們能做出明智的投資決策。建立一個有效的投訴和爭議解決機制,使投資者能夠對交易平台的不當感到不滿意或受到損害時尋求救濟。這可以包括建立獨立的仲裁機構或專門的投資者保護機構,為投資者提供一個公正和高效的解決爭議的平台。 延伸閱讀:JPEX事後|科大調查:41%香港受訪者不敢再擁虛擬資產 愚公之計:加強監管措施保護投資者利益的七大建議 加強信息披露要求:監管機構可以對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施加更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這包括要求平台清晰、全面地披露與虛擬資產投資相關的風險、平台費用以及平台的運營和安全措施。通過提供透明的信息,投資者可以做出更明智的投資決策。 投資者教育計劃:政府、監管機構和行業協會可以合作開展教育計劃,增加投資者對虛擬資產的認識和瞭解。這些計劃可以涵蓋風險管理、盡職調查以及識別潛在的騙局或欺詐計劃等主題。通過教育投資者,他們可以自我保護,並做出明智的投資選擇。 強化監測和執法:監管機構應建立持續監測和監控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機制。這可能涉及利用人工智能和機器學習等先進技術來檢測可疑活動、市場操縱或未經授權的交易。應採取嚴格的執法措施,對不符合規定的平台和從事欺詐行為的個人進行處罰。 定期審計和評估:定期對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進行審計和評估,以確保其符合監管要求。獨立審計師可以評估平台的運營、安全措施和財務健全性,為投資者提供保證。審計可以幫助發現可能存在的漏洞和弱點,從而對投資者的資金構成風險。 國際監管合作:考慮到虛擬資產交易的全球性質,各國監管機構之間的合作至關重要。監管機構應積極參與國際論壇,分享最佳實踐、交流信息,並協調監管工作。這種合作可以有助於減輕跨境風險,增強監管的一致性,促進對國際欺詐案件的調查和起訴。 科技創新與監管:監管框架應在支持科技創新和確保投資者保護之間取得平衡。監管機構應及時瞭解新興技術,如去中心化金融(DeFi)和去中心化身份(DiD)等,評估其對市場的影響,並在必要時實施適當的監管措施。…

    證監會日前點名警告指 JPEX 無牌,更列出六大可疑之處,要求相關網紅停止推廣。法國政府近期啟動一項新計劃,主要目的是教育加密貨幣 KOL 遵守廣告合規,將來相關 KOL 要為金融產品做廣告前,必須獲得「金融廣告負責任影響力計劃」的認證,而要獲取有關認證,就必須於 25 條選擇題中,獲得至少 75 分。 加密貨幣的發展衍生出不少知名幣圈 KOL(Key Opinion Leader,意見領袖),他們備受社群追捧,當中隱藏了一定的法律風險,例如推廣相關產品時的民事或刑事風險,但卻往往被忽視。有見及此,法國當局最近便啟動了一項新計劃,旨在教育加密貨幣和金融 KOL,遵守廣告披露的合規性。 立即免費訂閱 緊貼最新數字資產資訊! 已於6月1日生效 根據官方聲明,法國的社交媒體影響者,包括影響加密貨幣行業的…

    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於 8 月底發布了「金融科技推廣計劃」,旨在進一步推動金融服務業中的金融科技應用。該推廣計劃概述了未來 12 個月內將推出的重要活動和措施。其中包括設立「金融科技資訊平台」,定期舉辦金融科技展示活動、圓桌會議及特定領域的互動研討會和培訓課程等。推廣計劃的重點領域,包括財富科技、保險科技、綠色科技,以及人工智能和分布式帳本技術等。 立即免費訂閱 緊貼最新數字資產資訊! HKMA推廣計劃深化金融科技2025策略推展 HKMA 與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香港保險業監管局(IA)及其他金融界別的主要持份者緊密合作,以制定這個推廣計劃。計劃的目標是協助金融機構在金融科技應用方面採取積極措施,而不僅僅是提升對金融科技的認知。 根據 HKMA 表示,這個推廣計劃是「金融科技 2025」策略的一部分,旨在發揮財富科技、保險科技、綠色科技以及人工智能和分布式帳本技術等領域的發展潛力。金管局通過與金融監管機構和業界的緊密合作,致力於建立一個可持續和包容的金融科技生態系。 延伸閱讀:愚公專欄︱香港步進數字經濟年代 新田科技城發展將是領頭羊(陳家豪) HKMA近年推動DLT技術應用總結 愚公認為,計劃的重點在於香港政府已意識到以傳統按金融產品分類,由不同監管機構的監管方式,已難以處理自金融科技尤其是區塊鏈技術帶來的衝擊,這報告中清楚說明不同監管機構之間需要更緊密合作。 HKMA 在過去幾年中,早已展開多項在分布式帳本技術(DLT)領域中一系列的工作,比 IA…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六月初起訴 Coinbase 涉非法經營,違反美國證券法規。Coinbase 最近則發表研究報告,指自 2020 年初,逾半財富 100 強企業,已展開區塊鏈、加密貨幣或 Web3 相關計劃。報告又提及,美國的監管方式,成為企業投資及採用加密貨幣和 Web3 的最大障礙。 據美國加密貨幣交易所 Coinbase 於本月 22 日發布的《加密貨幣現況:企業採用》報告,指出自 2020 年初,已有 52% 財富 100…

    去年 Luna 及 FTX 事件後,美國對加密貨幣的監管升溫。近日有消息指,監管當局向區塊鏈公司 Paxos「施重手」,計劃起訴其涉違反投資者保護法,並命令停止發行與幣安合作的穩定幣 Binance USD (BUSD)。 消息曝光後,Paxos 隨即宣布本月 21 日起停止鑄造新的 BUSD,幣安創辦人兼 CEO 趙長鵬宣布,未來會繼續支持 BUSD,但隨時間推移,幣安不再使用 BUSD 作主要交易貨幣。事件導致幣安幣大幅下跌,單日最多下跌 11%,其後跌勢喘定。…

    從 2019 至 2022 年短短三年間,虛擬貨幣的總市值上升了 2,000 倍,而且參與的機構不斷增加,令各國的金融監管機構不得不正視虛擬貨幣於市場的地位,一些地區看上了虛擬資產未來的價值,但同時意識到其市場潛力之大,必須備有足夠的監管,因此積極推行相關政策。 其中歐洲對於虛擬貨幣抱積極的態度,英國看好該市場前景,並認為可作為脫歐後支持經濟的重要部份,正開始安全而有效率地將資產數字化,它們正立法監管穩定貨幣,並研究如何將區塊鏈技術,應用在傳統金融市場上。 其他歐美地區亦推出政策,保障投資者及行業的發展,例如美國拜登政府於三月,簽署了一份關於虛擬資產發展及責任的行政命令,這個行政命令,被視為虛擬資產的基石,它以 Web3 為基礎,對傳統金融系統的已知風險及建設上的問題研究解決方案。該國近期亦推出了 Responsible Financial Innovation Act,確保任何新的金融科技產品和服務,都對客戶負責。 然而,並非所有地區都對市場持有積極態度,中國因環境及浪費能源為由,嚴格禁止境內人民進行任何虛擬貨幣的掘礦行爲,更不斷收窄政策,現時內地嚴禁中國人投資或買賣虛擬貨幣。他們認爲虛擬貨幣不屬於任何國家的貨幣,因此不適合以貨幣的法規監管。 事實上,虛擬貨幣有其監管的必要性。虛擬貨幣的本質較易被用作非法用途如洗黑錢,近期一單虛擬貨幣洗黑錢案,涉案金額總值 45 億美元(約 353…

    港府於今年 7 月二讀通過《2022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草案》(下稱草案),收緊對虛擬資產的監管,對區塊鏈行業會有何影響?近年掘起的非同質化代幣 NFT,又是否監管對象? 監管與否 在於是否涉及資產托管 是次草案中,監管是針對虛擬資產服務商的各種宣傳和提供服務。根據草案對虛擬資產服務的定義,其中一項條件是:在該項服務中,客戶款項或客戶虛擬資產由提供該項服務的人直接或間接管有。基本上只要一項資產定義為虛擬資產,除非整過交易過程,服務商都沒有代持過客戶的金錢或虛擬資產,否則服務商必須持牌,而且持牌的要求更伸延到推廣方。 這條例若是實行,中心化交易所必然首當其衝,而以找換形式經營的場外交易所(OTC),由於買賣過程不涉及托管客戶虛擬資產或金錢,應該暫不屬於監管範圍。 那麽,去中心化交易所是否能逃一劫?這個部分似乎有規避的空間,因為在去中心交易所,以智能合約作虛擬資產托管方,再以另一智能合約撮合買賣,理論上服務並不持有過客戶的虛擬資產;若以智能合約擔當托管方落實不屬監管範圍,那似乎是本地中心化交易所的一線生機。 草案修訂 針對去中心化自治組織 筆者更發現,草案對於虛擬資產的涵義,加了新的一項:提供權利,資格或途徑,對以下事宜作出投票: 任何加密數碼形式價值相關事務的管理,運作或管治。 這一項在咨詢文件中並沒提及,顯然這是針對治理代幣或近期流行的去中心化自治組織中的非同質化代幣 NFT,那麽日後企業推銷有投票權的 NFT,就算是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必須持牌?這絕對是對行業一大打擊,直接扼殺去中心化自治組織的發展。 區塊鏈遊戲是否受監管? 看到以上種種監管對行業的打擊,忽然從草案中看到一點絕處逢生——有限用途數碼代幣及遊戲內資產,由於不屬於虛擬資產,並不屬於監管範圍。 有限用途數碼代幣包括客戶報酬或獎賞積分,或遊戲用資產及按其發行人的用意,該數碼形式價值不可轉換為金錢或獲得公眾接受的另一交易媒介。那似乎區塊鏈遊戲內的遊戲代幣,只要項目方不主動將其在中心化交易所上架,就可暫時先鬆一口氣? 筆者肯定草案通過對區塊鏈行業必定有一定打擊,只是影響有多深遠,還得看證監會對虛擬資產的釋義——草案中列明證監會可藉於憲報刊登的公告,訂明數碼形式價值必須具備何種特徵,方屬虛擬資產。因此,日後草案通過,你我手上持有的是否屬於虛擬資產,還真是證監會說了算呢!

    早前政府通過二讀《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草案》,市場最關注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有分析預料,日後平台即使成功申請牌照,礙於發牌要求,功能亦會大打折扣,「好似只可以龍頭嗰幾隻可以交易,其他就唔得,有戶口都冇得 trade。」獅昂環球資產管理策略董事何俊傑則稱,條例草案主要目的,是避免有機會透過虛擬資產從事洗錢活動,長遠對行業健康發展發揮正面及積極作用。 根據相關條例草案,從事經營虛擬資產交易所的業務者,必須向證監會申領牌照,相關人士須符合適當人選準則及遵守《打擊洗錢條例》下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包括進行客戶盡職審查和備存紀錄等規定。 《條例草案》亦表明,考慮到虛擬資產所涉及的風險,亦未必適合所有投資者,建議在制度實施初期,持牌人只能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一槌定音」指明交易者需個人持有 800 萬以上的投資組合。另外,草案亦指,只有在香港成立並有固定營業地點的公司,方可申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牌照,申請人須委任最少兩名負責人員,服務對象只限專業投資者。 同意設半年過渡期 事實上,政府不止一次打算為虛擬資產交易設限,2020 年首次展開公眾諮詢時,已表明「服務對象只限專業投資者」;去年 5 月,又指諮詢過程中逾四成回應支持讓散戶參與虛擬資產交易,但認為虛擬資產風險較高,又屬新興行業,堅持只允許專業投資者參與,但亦提到:「至少在發牌制度的初期,實行有關規定做法恰當。」另一方面,政府亦同意 180 日過渡期,讓有興趣成立交易所的機構,向當局提出申請。 區塊鏈技術專家李思聰向 fintalk180 表示,立法只有專業投資者可以使用受監管平台,即假如幣安等大型交易所無向當局申請牌照,即使是專業投資者亦不能使用平台。但另一方面,李思聰推斷由於場外交易所(實體找換店)不涉及代管客戶資產,故這些平台應不在今次(修訂)條例草案範圍。 問到二讀後是否刺激大型平台向有關當局申請牌照意欲,李思聰坦言對比全球市場之大,香港市場相對小,加上牌照要求門檻不低,料平台傾向不服務香港客戶。由於基本結構沒有太大分別,相信平台會不改過去態度,不會刻意申請牌照。 間接推動去中心化金融潮流 他表示,條例旨在保障投資者,免受平台風險影響,這證明加密貨幣是一個大趨勢,政府亦承認其價值,才需要立法。但專業投資者門檻不低,變相令散戶無法使用持牌機構服務,「區塊鏈講求去中心化,自己管理自己資產,條例可能逼使散戶自行儲存及管理自己的資產,間接推動去中心化金融(DeFi)的潮流。」 演算交易協會聯合創辦人兼主席曾啟邦則表示,料條例通過後,未有牌照的平台不能再招募新客戶,而現有的客戶亦只可以平倉。他亦料平台即使成功申請牌照,礙於發牌要求,功能亦會大打折扣,「好似只可以龍頭嗰幾隻可以交易,其他就唔得,有戶口都冇得…